《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》规定,每年五月为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,五月最后一周为民族法治宣传周。今年的主题是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全方位建设“模范自治区”。
民族政策宣传月学习民族知识
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。民族的基本特征有:共同语言、共同地域、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心理素质。
一是高举爱国主义旗帜,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,反对民族分裂主义。二是坚持和发展平等、团结、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。三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。四是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。五是帮助少数民族加快经济发展。六是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文化、教育和科学技术,推进科教兴国战略,促进少数民族的繁荣和进步。七是尊重和发展少数语言文字。八是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。九是团结少数民族上层爱国人士。
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党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,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,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,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,全国56个民族结成一体,谁也离不开谁;各民族人民要互相信任、互相尊重、互相支持、互相学习、互相谅解,各民族只有同呼吸、共命运、心连心才能实现共同的繁荣与发展。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,不论人口多少、历史长短、发展程度高低,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一律平等,不允许对任何民族进行歧视和压迫,不论是聚居还是杂散居的各民族,均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。
在国家统一领导下,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,设立自治机关,行使自治权。这是我们党从中国国情出发,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,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。
对伟大祖国的高度认同、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、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、对中国共产党的高度认同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。
维护社会主义民主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、维护祖国统一、维护民族团结。
互相信任,互相尊重,互相学习,互相帮助,互相谅解。
尊重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,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。
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、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。
各宗教一律平等。
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。
国家保护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。
中国各种宗教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,实行独立自主、自办教会和自治、自养、自传的原则。
无神论者和有神论者要相互尊重。
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。
我国宗教坚持实行独立办教的原则。
我们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。
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。
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,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,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,既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,又尊重群众不信仰宗教的自由。依法管理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。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,切实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,增强自养能力,形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、学识上有造诣、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,保证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人士手中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。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、团结进步、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,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。
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、服饰习惯、年节习俗、婚姻习俗、丧葬习俗。